21批次食品不合格 安徽第44期食品抽检网曝了这些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2日,安徽省市监局公布了第44期食品抽检信息,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等16类食品870批次样品。其中,有21批次检出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生物毒素等问题

 

  4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有3批次鱼,分别为:宣城市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城市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检出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蚌埠市怀远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恩诺沙星可作为动物用药品,属于广效性抑菌剂,对于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及霉形体具有抑菌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通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另外,安庆市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桐城和平路购物广场销售的苏果基地生姜检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噻虫胺是一类新型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等害虫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活性,而且具有高效、光谱及作用速度快、持效期长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农业和畜牧业。《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7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抖客网,有3批次粉丝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周卫红凉皮店销售的粉丝、淮南谢家集区阿华牛肉汤店销售的粉丝、合肥肥西县上派镇汪梦伟小吃店销售的粉丝。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通告》(2015年第1号)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干样品,以Al计)。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还可能厂家使用的粉丝原料(红薯淀粉)受环境原因,天然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

 

  还有2批次嫩生姜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马鞍山市花山区赵四特产店销售的、标称宣城祥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生姜(规格:1000克 固形物≥62%/瓶)、嫩生姜(规格:1500克 固形物≥55%/瓶)。

 

  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糖精钠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

 

  另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黄山市胡兴堂桃花流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城市宁国市农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笋衣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指标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宿州市萧县一分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清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竹叶青水;宿州市埇桥区嘉佰盛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美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果(牛油果味蛋糕)。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2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合肥市庐江县龙目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水;滁州碧云湖饮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碧云湖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碧云湖饮用纯净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另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安庆市望江县利华自选商店加洲街店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红枝食品厂生产的酥糖(生产日期:2021-8-22)、酥糖(生产日期:2021-8-21)检出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芜湖练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乳品七厂有限公司(黄山)生产的鲜牛奶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批次样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生物毒素问题,分别为:六安市金安区惠万家生活超市明月港湾店销售的、标称淮南市凤台县永胜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康盛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生产的小麦粉;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芜湖市无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市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凤宝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小麦粉(雪花小麦粉),均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是常见的污染粮食的霉菌毒素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大麦、小麦、麦片、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最大限量值为1000μ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宣城市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佳茂食品厂委托滁州市来安县乐脆香食品厂生产的麻辣锅巴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宿州、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安庆、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侦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公告相关职能部门。

 

原标题:【21批次食品不合格 安徽第44期食品抽检网曝了这些问题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2日,安徽省市监局公布了第44期食品抽检信息,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等16类食品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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